2015貴州天柱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參公單位)遴選71人公告
(2)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報考時,須出具本人同意改變身份,按調入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福利待遇管理的書面承諾書;
(5)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經州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錄(聘)用到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前,有到村任職、“西部志愿者”工作經歷須提供經縣(市)級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為連續工齡的文件依據(復印件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提供本人干部身份的證明材料(經州級組織、人事部門錄(聘)用審批材料《錄(聘)用審批表》或《公務員登記表》、《參公登記表》,屬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的,提供工作分配有關文件或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8)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附件4)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
(9)《天柱縣2015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原件1份(見附件2)。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將遴選崗位報名情況和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及報名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資格復審。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與遴選崗位達到2:1及以上比例的方可進入面試。如某職位報考比例為1:1及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被調減或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六、面試
本次遴選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形式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按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與遴選崗位達到2:1及以上比例確定。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考生于面試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面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方能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后,縣人社局將及時公布報考人員的成績。報考人員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筆試及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人員為參加面試的并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人員,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
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
筆試人員須于考試前一天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面試、筆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八、體檢
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條件和程序,按各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到低分順序及各崗位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其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慑噙x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州委組織部、州編委辦、州人社局《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東南組通〔2010〕109號)的要求,遴選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或《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屬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的核實轉正定級審批表、工作分配有關文件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取消遴選擬調人選資格。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十、公示和辦理調動
縣人社局根據報考者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調遴選的人員,并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tianzhu.gov.cn)及擬調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管理權限由縣人社局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十一、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十二、未盡事宜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7529768(縣人社局干部人事股)
監督舉報電話:7526516(縣紀委信訪室)
原標題:天柱縣2015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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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9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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