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東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招聘補充公告
報名要求:報名時攜帶畢業證、報到證(未就業的),身份證及以上所有證件的復印件(A4紙)、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戶籍證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張,已就業的需用人單位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委托他人報名者,被委托人應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請考生自行打印并填寫招生簡章最下方的《東港區2015年公開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報名登記表》,經審查合格的人員,繳納考務費40元。
原標題:2015年東港區公開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公告
填表示例:
東港區人力資源和社局
2015年9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