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貴州習水縣事業單位招聘40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習水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習水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招聘計劃和編制屬性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共40名,單位均屬財政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具體職位及要求見附件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5年及以前畢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根據黔黨辦發〔2014〕25號文件精神,部分邊遠鄉鎮職位限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10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習水縣機關單位工勤人員以外的在編人員;
2、截止2015年10月16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
9、報名時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
10、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1、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還在試用期以內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16日—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
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調配錄用股。
(三)報名所需材料
1、電子版報名表(請按報名表填表說明填寫);
2、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相片(JPG格式);
3、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其他需提供的相關證明、證件;
5、報名費100元;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7、報名要求
電子報名表及電子相片通過U盤拷貝,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現場審核、打印。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責任由考生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