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通州區興東街道招聘8名城管協管員公告
為鎮區管理水平,優化人員結構,興東街道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興東街道城管協管員
(二)招聘數量:8名男性。
(三)職位要求
1、政治素質高,組織紀律性強,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和違紀記錄。
2、戶籍所在地興東或原籍興東,在本街道有住所,熱愛農村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辦事公道,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或相當學歷。
4、同等條件下考慮:有相關工作經歷、退伍軍人、中共黨員、。
5、身體健康,相貌端正。
二、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日-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點在興東街道文書室。聯系電話,80606000。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張,《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好,在相片欄粘貼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若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一定比例的,具體招聘數由街道黨工委集體研究后可相應減少。
(二)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方可參加面試。面試主要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核應試人員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三)考察
依據從到低分,按確定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試得分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用工性質和待遇
1、擬聘用的人員進行公示后,與街道建設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
2、待遇: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轉為街道辦聘協管員,相關待遇按街道辦城管協管員現行待遇標準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興東街道招聘工作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興東街道招聘城管協管員簡章
南通市通州區興東街道辦事處
2015年10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