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瀏陽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0人】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進“5358”工程的要求,為進一步優化我市干部隊伍結構,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人員管理
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報考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綜合素質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5、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學歷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正規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7、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本科、碩士、博士的不得報名;
8、瀏陽市內全額事業編制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五、招聘計劃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具體類別、專業及招聘人數見附件。
六、招聘方式
按對應招聘崗位錄取。其中面向瀏陽市內服務期滿兩年的在崗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崗位、文秘崗位、土建類崗位、經濟學類崗位、新聞傳播類崗位、財務類崗位、法學類崗位(有性別與學歷限制除外的)按總成績高低由考生自主選擇單位的方式進行。
七、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網站: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http://www.lyrsj.gov.cn)。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相片格式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傳相片不能進行資格審查)。
3、網絡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5日9:00至 10月23日15:00;
網絡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0月15日10:00至10月23日16: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5年10月29日9:00至10月31日9:00;
4、考生報名后由人社局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瀏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組考單位審查。
5、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6、開考比例:對應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5:1(含)方可開考,低于5:1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其中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燃氣辦崗位、交通運輸局交管站崗位、兩型產業園管委會的工程管理崗位、公路管理局的公路養護服務中心崗位、工業新城投資管理中心的工程部干事及經營部干事崗位開考比例為3:1,低于3:1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7、注意事項:打印準考證階段,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信息。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符合崗位條件且確有個人意愿的考生在網上按要求報名參考,無故缺考的人員,記入瀏陽市考試誠信庫,5年內不得報考瀏陽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須在考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向瀏陽市人社局提交書面說明)
八、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為報考相應崗位的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暫定2015年10月31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4、報考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的考生要求開考前30分鐘測量身高,身高不合格者不得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及公眾微信號上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遞交書面申請到指定地點查分(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復印件)。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九、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及公眾微信號上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瀏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