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隨州市曾都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要,促進就業公平,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要求,隨州市曾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經過崗位征集,組織31個區直事業單位,提供53個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單位、崗位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二)關于資格審查所需資料: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條件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高校畢業生到經人社部門批準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且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其見習期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考生須提供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
(三)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15年7月31日,專業工作經歷時間截止為2015年7月31日。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三、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曾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zdrsj.gov.cn/)下載報名表,填寫一式兩份,于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之間,到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現場審核報名。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未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精神,符合加分條件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填寫《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事業單位考試加分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供原招錄時所簽訂協議(服務合同)、服務單位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曾都區“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審核確認資格后,落實加分政策。加分申請材料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否則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截至時間為10月28日下午17:00。各主管部門匯總報考人員信息后,將報考人員信息于10月29日上午11:00前交送曾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報考人員于11月4日至11月6日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取準考證。
(二)報名要求及辦法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除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外,另附一張相同照片辦理準考證。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為:
2015年11月8日上午09∶00-11∶30《基本素質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