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吉安縣事業單位招聘36人公告(面向社會)【招36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2015年吉安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全日制在讀學生及現役軍人;
5.被省、市考試中心認定為考試嚴重違紀并處于限期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專業分類
1.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吉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工作經歷、學歷、資格證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25周歲以下指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年齡認定以個人檔案為準。
2.專業分類按江西省人社廳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吉安縣政府網發布公開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學歷的提供)、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費50元/人。
報名地點:吉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資格審查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試資格,不退回報名費。因考生自身等原因放棄報考的不退回報名費。
(四)考試。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衛計部門醫務人員崗位(不含財務科、信息科,下同)只進行筆試不面試;其他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衛計部門醫務人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分別按30%和7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其他崗位的筆試和面試分別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