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迪慶州殘疾人康復中心事業單位招聘2人公告
2、筆試考試時間: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者,必須攜帶戶口薄原件),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
4、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相關規定執行。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筆試加分照顧。
(二)面試(或實作):
1、面試(或實作)內容以考察專業知識為主,以百分制計。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從到低分,以1:2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若筆試總成績加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3、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不進行筆試,直接面試,面試最低分數為60分(含60分)。
4、面試或實作由州殘聯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的規定,提出具體面試(或實作)方案,經州殘聯黨組審核,并報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在監督組的監督下,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州殘聯組織實施面試(或實作)。
5、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部分崗位不足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在達到最低分數要求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7天向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州殘疾人康復中心新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領導小組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六、體檢及招聘
(一)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崗位特點確定。
(二)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方法計算考試總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在確定體檢人員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間的,筆試不帶入面試, 面試設最低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1:1確定體檢人員,若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1—1:2之間的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四)體檢合格者即為擬招聘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招聘資格,以報考該崗位的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經考試、考核和體檢合格的人員,辦理招聘手續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七、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政協、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州殘聯、州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州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招聘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為的,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無理取鬧、妨礙招聘工作、擾亂招聘秩序的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已招聘人員解除招聘手續及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四)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八、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7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報考人員本人的。
(二)在監督組監督下進行張榜公布: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公布第一榜;進入面試人員公布第二榜;面試成績公布第三榜、參加體檢人員和擬招聘人員公布第四榜。
(三)未盡事宜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九、監督電話:
迪慶州行政監察局:0887-8232025
迪慶州人力資源的社會局人力資源市場科:0887-8226003
公告發布之日起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迪慶州人民政府網(www.diqing.gov.cn)
迪慶州信息公開門戶網站(http://dq.xxgk.yn.gov.cn)
原標題:2015年迪慶州殘疾人康復中心新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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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迪慶州殘聯康復中心新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迪慶州殘疾人康復中心
2015年10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