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惠東縣國土資源局招聘60人公告
為進一步我縣基層國土資源監管工作,縣國土資源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輔助合同制人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人員,勞務派遣管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全面考核和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應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職位、范圍和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和對象詳見《惠東縣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執法監察輔助人員職位表》。
四、招聘人員性質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勞務派遣人員,由勞務派遣機構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崗位安排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工資待遇為每人每月工資2500元,各大節日補助每年4000元,享受帶薪年休假,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提供食宿。
五、報名辦法
(一)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資格條件審核。
(二)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6日—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惠東縣國土資源局1樓大廳,聯系電話:8822626。
(四)報名要求:
1.填寫《惠東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須按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應符合專業代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者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等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的人員;近2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不宜擔任國土資源監察執法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5.經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發給準考證。
六、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和面試的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復員退伍軍人定為50分),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體檢,不予聘用。
(一)筆試
⒈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考試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⒉G1職位筆試主要對應試者進行法學知識(占50%)和綜合能力(占50%)測試,其他職位筆試主要對應試者進行綜合能力測試,不指定參考書,滿分為100分。
⒊筆試成績按各職位招考人數的1:3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分數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人數不足比例時將同樣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