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紅河州委組織部遴選4名公務員公告(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云南省從嚴從實管理組工干部規定》和《紅河州從嚴從實管理組工干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州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決定在全州公開遴選公務員到州委組織部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好干部五條標準,落實從嚴從實管理組工干部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講政治、重公道、業務精、作風好、懂規矩、守紀律”的組工干部隊伍,進一步促進組織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四)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六)堅持依法辦事原則;
(七)堅持工作需要和資格條件相符的原則。
三、遴選范圍
(一)全州13縣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縣市委組織部在職在編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在鄉鎮工作滿5年且具有公務員身份的鄉鎮黨委組織委員(干事);
(二)州委各部委、州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州級各人民團體在職在編科級及以下公務員;
(三)服務年限滿2年的選調生。
四、資格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對黨忠誠、信念堅定,為人正直、公道正派,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作風民主、團結同志,廉潔自律、個人干凈。
(二)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熟悉黨的組織工作方針和政策。
(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具備一定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業務知識以及身體條件,熱愛組織工作。
(四)中共正式黨員。
(五)在公務員崗位工作滿三年(不含選調生),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六)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
(七)年齡32周歲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別的可以適當放寬。
(八)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等次以上,沒有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九)與州委組織部干部職工或州委管理的干部(含離退休干部)沒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
(十)配偶沒有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也沒有移居國(境)外。
五、遴選崗位
公開遴選公務員4名。
六、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經所在單位同意后由本縣市委組織部或本部門組織人事科統一進行資格初審,提出審核意見后報州委組織部復審確定報名人選。
1.報名時間:
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8:00至13日(星期五)下午17:30截止。
2.報名地點:
(1)在各縣市委組織部設立報名點,接受本縣市報考人員報名。
(2)在州屬各部門組織人事科設立報名點,接受本部門報考人員報名。
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各縣市委組織部、州屬各部門組織人事科匯總報名情況并報送至州委組織部辦公室(B408)。聯系人:曾云梅,聯系電話:3730405。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