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吉安縣事業單位崗位續聘通知
各鄉鎮中心小學、中學,局直各、單位:
按照吉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1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吉縣人社字[2015]139號)文件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縣201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任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續聘對象
2015年8月31日之前聘期已滿,按有關規定需辦理續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續聘程序
對聘任到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位應根據崗設方案對其進行任期考核。符合續聘條件的,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聘任書》中續聘欄內簽字(如果續聘人員為單位法人代表則由其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各事業單位經主管部門(縣教育局)初審后報縣人保局專技股辦理續聘手續,加蓋續聘專用章,續聘數據通過江西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平臺軟件操作上報。
三、續聘時間和期限
2015年8月31日之前聘期已滿人員下一聘期統一為2015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四、時間安排及有關要求
(一)時間安排: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20日
(二)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續聘工作,做到不遺不漏;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應續聘手續的,視為自動解聘;
2.工作聯系方式:電話:07968445507 Q Q:259461125
原標題:關于做好201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續聘工作的通知
吉安縣教育局
2015年11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