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獨山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專業人才34人公告
為深入推進獨山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經獨山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專業人才34人,為確保人才引進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在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才引進辦公室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引進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面試(測評)、體檢、政審合格后擇優聘用,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三、引進人數及職位
此次公開引進急需專業人才34 名(其中本科生27名、碩士研究生7名),具體引進職位詳見《獨山縣2015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專業人才職位表》(附件1)。
四、待遇
此次公開引進的人員全部為事業編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聘用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安排到縣內空編事業單位工作。
引進人員除享受國家政策規定待遇外還享受以下待遇:
1.博士、正高職稱專家、享受省級以上政府津貼的專家或攜帶先進技術項目的科技人員,享受縣財政獎勵的安家補助費10萬元(在5年服務年限內,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發放2萬元),安排50—60平方米周轉住房一套,服務滿5年后產權歸個人所有。曾在獨山工作且正高職稱由獨山事業單位報評的,報考不享受以上待遇。
博士生到崗后每月給予人才補貼800元,按年度發放;正高級職稱專家,在崗在編的按專業技術2—4級每月分別補貼700—500元,按年度發放。
2.碩士研究生、副高職稱專家,享受縣財政獎勵的安家補助費5萬元(在5年服務年限內,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發放1萬元),安排50—60平方米周轉住房一套,服務滿6年后產權歸個人所有。曾在獨山工作且副高職稱由獨山事業單位報評的,報考不享受以上待遇。
碩士生到崗后每月給予人才補貼100元,按年度發放;副高職稱專家,在崗在編的按專業技術5—7級每月分別補貼300—100元,按年度發放。
3.海外留學歸國人才或海外人才,經認定獲得全日制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的,可享受國內碩士、副高職稱專業同等待遇;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同等學歷的,可享受博士、正高級職稱專家同等待遇。
4.全日制985、211院校一本畢業的水利水電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學、城市規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眼視光學、醫學影像學等專業畢業生給予生活補助3萬元(在5年服務期內,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發放0.6萬元),安排50—60平方米周轉住房一套,免費居住10年。曾在獨山工作的報考不享受以上待遇。
五、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取得全國各省(區、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對部分較難引進的成熟性專業技術人才且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學歷可放寬到大專,詳見《獨山縣2015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專業人才職位表》(附件1)。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10月31 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 30日及以后出生)。對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4年11月 30 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期間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人員除外)。
(三)以下人員不得參加引進
1.截止2015年10月31日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2.截止2015年10月31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6.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