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烈山區公益性崗位招聘54人公告
為認真做好就業扶持民生工程工作,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重點困難群眾基本就業權益,根據《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落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有關補貼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02號)文件規定,凡愿意承擔社會責任、有公益性崗位需求的各類企業均可向人力資源社會部門提出設立公益性崗位的申請,現收到安徽省寶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申請,共設立公益性崗位54個,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開發的崗位名稱及數量
此次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主要是企業保潔、保綠、保安三種崗位,共計54個。(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安置對象
本次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主要用于安置淮北地區范圍內、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包括:
(一)享受低保的長期失業人員;
(二)大齡就業困難人員;
(三)零就業家庭成員;
(四)失地(失林)人員;
(五)家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六)符合相關規定的殘疾人;
(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確定的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需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并被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
三、崗位工作內容
(一)保潔崗位:主要從事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等工作;
(二)保綠崗位:主要從事公共場所綠化工作;
(三)保安崗位:主要從事單位來人登記、辦公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薪酬待遇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就業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另外,按照每月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50%的標準給予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由財政按季度直接撥付至就業困難人員個人賬戶。
五、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公益性崗位的招聘工作由烈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烈山區勞動就業指導服務站具體經辦。從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7日,凡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就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2寸近期照片到烈山區勞動就業指導服務站報名(烈山區老法院內)。
凡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未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提供以下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認定。
1、享受低保的長期失業人員:提供連續失業12個月以上證明、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待遇的證明。
2、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的,提供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證明(一次性安置協議書)或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待遇12月以上的證明。
3、符合規定的殘疾人:提供《殘疾人證》;
4、零就業家庭成員:提供無業無收入證明、家庭成員相關資料、結婚證;
5、夫妻雙方均連續領取失業金12個月以上的人員,提供社區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雙方領取失業金證明;
6、就業困難被征地人員:提供正在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證明和土地征用證明;
7、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證明、連續6個月未就業證明、《畢業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