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哈密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0人】
哈密地區網格化巡邏防控辦公室崗位體能測評由地區公安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如下:
(七)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排名由到低分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從本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體檢工作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標準通用標準(試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檢的,須提交書面申請,經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綜合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復檢)費用由參加體檢(復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考察環節。
報考哈密地區網格化巡邏防控辦公室崗位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視力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地直招聘單位進行考察,考察方式和要求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程序進行。
被考察人員須填寫《哈密地區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表》,報考察部門。
考察結束后,考察結果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或地直招聘單位統一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辦公室研究確定,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經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九)公示
經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哈密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崗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監督及相關要求
(一)地區紀委監察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三)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七十條,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