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潞城市公安局后勤中心招聘公告【招15人】
(三)體能測評和面試
體能測評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體能測評環節人數1?4的比例確定,若按比例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可共同確定為體能測評對象。若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則按實有人數確定。測評標準為《山西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體能測評不合格及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人選以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從體能測評合格者中選定。若按比例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可共同選定為面試對象。若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出現面試人選空缺,可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序遞補。如不達1:3比例,則按體能測評實有合格人數入闈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與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70分。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擬招聘人數,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依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面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有放棄體檢資格或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則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序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職位進行。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費用自理。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由“公招領導組”組織專人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若政審不合格出現空缺,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序遞補。
政審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六)確定聘用名單
“公招領導組”根據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等綜合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名單。
(七)公告公示
對進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等環節人員名單要通過《潞城新聞》和潞城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公示。擬聘用名單須在新聞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八)決定聘用
公示期滿后,確定聘用名單,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編辦、人社、財政等部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以上所有程序,由領導組成員單位的紀檢干部全程監督。
四、待遇和管理辦法
(一)待遇
凡正式聘用人員,使用全額事業單位編制,執行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管理辦法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或應屆畢業生畢業時未取得相應證書的,予以辭退。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定《山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本崗位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在服務期限內不予調動。
對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其它未盡事宜,由“公招領導組”研究決定。
原標題:潞城市公安局后勤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公告
點擊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