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閩侯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招聘編外工程技術人員公告【招3人】
一、監督內容:
(一)工程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規范的執行情況。
(二)從業單位的質量體系及其運轉情況。
(三)勘察、設計質量情況,工程質量情況,使用的材料、設備質量情況。
(四)工程試驗檢測工作情況。
(五)工程質量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合法性情況。
(六)從業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質量行為。
監督檢查從業單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從業人員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
監督檢查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和監理單位質量體系的針對性、嚴密性和運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單位質量體系之間的協調性和一致性。
監督檢查勘察、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設計文件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編制要求。
監督檢查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質量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施工、監理和供應設備、材料。
監督檢查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和現場質量控制情況,以及對公路、水運工程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的旁站情況、對各施工工序的質量檢查情況。
監督檢查試驗檢測設備是否合格,試驗方法是否規范,試驗數據是否準確,試驗檢測頻率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監督檢查材料采購、進場和使用等環節的質量情況,并公布抽查樣品的質量檢測結果,檢查關鍵設備的性能情況。
對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抽檢,分析主要質量指標的變化情況,評估總體質量狀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質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性意見,定期發布質量動態信息。
二、監督職責
(一)質量監督職能
1、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
2、負責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抽檢。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交工質量檢測,組織工程竣工質量鑒定。
4、依法組織或參與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的仲裁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5、統計分析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質量動態。
6、對完工項目進行質量檢測和質量鑒定。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