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宣恩縣環境保護局遴選1名環境監察大隊事業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宣恩縣環境保護局直屬事業單位宣恩縣環境監察大隊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遴選1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用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工作能力強的工作人員遴選到宣恩縣環境監察大隊。
二、遴選計劃和職位
(一)遴選計劃
公開遴選1個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遴選職位
詳見《宣恩縣環境保護局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宣恩縣范圍內在編、在職、在崗的行政、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工作人員。
(二)遴選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遴選職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的體檢標準)。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受處間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由宣恩縣環境保護局在中國·宣恩網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1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宣恩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3.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宣恩縣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會計證原件及l份復印件(A4紙復印);
(2)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資格審查
由宣恩縣環境保護局、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若報名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由宣恩縣環境保護局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遴選。
(三)遴選方式
遴選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導下進行,采取電腦操作和抽簽答題的方式進行,由環境保護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試人員擬報遴選職位所需的政策法規知識、專業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成績按100分計算,電腦操作和抽簽答題各占50%。如報名人數不足1:3比例的,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下發時間另行通知,考試成績在中國·宣恩網公示。
(四)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遴選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本職位計劃數1:l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導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宣恩縣環境保護局負責組織實施。
六、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遴選工作全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未盡事宜由宣恩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5824123聯系人:查婷
原標題:2015年宣恩縣環境保護局公開遴選環境監察大隊事業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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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縣環境保護局
2015年11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