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景洪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7人】
3、繳納報名費。通過初審的報名人員請到收費窗口繳納考試報名費,考試報名費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有關收費標準執行,50元/人。
4、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報名費的報名人員請于2015年12月21日—25日到景洪市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1、本次考試所有崗位僅進行筆試一項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為準。
3、考試成績設最低分數控制線:專業技術崗和管理崗為60分;工勤崗4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駐景洪市轄區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崗位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研究確定)
4、考試成績公示。公示期7天,考生對公示成績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按規定程序提出,公示期后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5、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剔除達不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考生,然后按所報考崗位招聘職數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若出現同一招聘崗位末位擬聘考生考試成績名次并列情況,并列考生須進行加試,根據加試后的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六)體檢和資格復審
1、體檢標準參照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景洪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到景洪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2、資格復審(政審)由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招聘單位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3、體檢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予聘用。
4、因考生原因自愿放棄或由于體檢、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崗位,可在最低分數控制線上依次遞補一次。如果遞補者體檢、資格復審(政審)不合格,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七)聘用
1、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對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忌鷮镜臄M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按規定程序提出,公示期后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2、辦理入職手續。公示結束后聘用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到景洪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入職手續。擬聘用人員超過規定時間不到景洪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入職手續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試用期。本次考試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見習、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按規定參加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統一組織的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初聘培訓考試,經初聘培訓考試合格者予以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者經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聘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四、考試紀律
(一)為維護考試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整個招聘過程由景洪市紀檢監察部門、部門全程進行監督,同時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從事考試、錄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制度。歡迎各界給予監督,監督電話:0691-2585853。
(二)凡在報名、考試、體檢、資格復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報考景洪市事業單位工作崗位。
(三)參與考錄工作的各單位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錄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報紀委處理。
(四)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招聘單位,通報全市,并報請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691-2131449 0691-2140225
原標題:2015年景洪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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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景洪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程序.docx
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2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