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招聘電子商務人員公告【招11人】
為貫徹落實《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5〕28號)、貴州省電子商務會議和《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銅仁市2016云上貴州·大數據招商引智再出發活動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銅府辦發電〔2015〕278號)精神,推進銅仁市萬山區電子商務產業快速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人社部發〔2010〕92號、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銅人社通〔2014〕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電子商務工作人員1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具體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電子商務工作人員11名(區電子商務產業發展促進局工作人員2名,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電子商務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12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體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萬山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除外);
2.截止2015年12月9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受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或辭退的;
6.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政策的;
7.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不符合招聘職位有關條件要求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