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四季度重慶巫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含高校貧困畢業生)【招37人】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縣戰略實施,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7名(詳見附件1、附件2)。
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
(三)自愿在招錄單位工作5周年以上。
(四)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條件。
(五)報考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六) 符合附件1中各崗位要求的條件,報名前取得報考所需相應畢業證(學位證)。
(七)僅限貧困生報考的崗位,報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2013年、2014年、2015年畢業生,且具有巫溪縣、奉節縣、巫山縣、城口縣、云陽縣戶籍,截止報名前一天仍屬于零就業家庭或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或城鄉低保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考生本身戶籍在巫溪縣、奉節縣、巫山縣、城口縣、云陽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高校的人員)。
(八)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開除學籍、黨籍等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1年,或服務1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九)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報考者按職位報考,只能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職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7日—12月9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巫溪縣馬鎮壩柏場街道廣場西街67號)。聯系電話:023-51527870。
3.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明確的“招聘范圍及條件”和各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對照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本人條件的職位報名。本次招聘實行誠信承諾報考制度,應試人員報考時應在《巫溪縣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上簽字。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巫溪縣機關事業單位。
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一份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1)本人有效身份證;(2)戶口簿(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3)畢業證、學位證;(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5)《巫溪縣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考人員系單位在職人員(在編人員、服務期內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及相關協議的人員等)須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無誠信報考,取消資格。(6)僅限貧困生報考的崗位,還須提供貧困畢業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身份認定。戶口簿(主頁、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零就業家庭畢業生需出具就業部門發放的《重慶市城鎮“零就業家庭”卡》原件及復印件,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畢業生需出具各區縣主管扶貧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需出具民政部門發放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金領取件》和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報考高校貧困畢業生崗位的除外)。
(三)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于2015年12月11日下午14:00-17:30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⒈筆試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分值為100分,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測試:分值為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按崗位要求設置(具體見附件1、附件2)
⒉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