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重慶市九龍坡區引進高層次骨干人才和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590人】
為貫徹落實區委第十一屆五次全委會有關人才工作的會議精神,充分吸納各類人才投身九龍坡區八大功能板塊開發建設,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和智力,現結合板塊建設、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需要和重點行業企業發展的人才需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面向全國開展2015-2016年度九龍坡區公開引進高層次、骨干人才和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及基礎性人才。
一、招聘原則
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公平公正地為我區企事業單位選拔和補充人才。
二、招聘對象及指標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第一項:高層次骨干人才。包括具有較高的創新創業能力、專業技術水平或豐富的管理經驗,在相關領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高級技師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副高級及以下職稱人才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4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才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6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特別的,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引進中小學急需骨干人才中,參考人才屬在編教師且獲得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放寬職稱條件:區縣(含直轄市區級)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及教育學會組織的全區(縣)范圍為基準的本學科現場賽課、本學科技能大賽綜合一等獎及以上獎勵;地市級、省部級直屬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及教育學會組織的本學科現場賽課、本學科技能大賽綜合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本學科現場賽課、本學科技能大賽綜合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省部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本學科骨干教師、、命名 及高考、中考。
引進衛生高層次骨干人才中,參考人才屬在編人員且招聘到基層衛生中心醫療崗位的,職稱條件可放寬至中級職稱,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4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第二項:重點高校畢業生人才。包括海內外重點高校、各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與引才相關專業對口的教育部直屬院校、重點本科高校(均不含獨立學院、二級學院)、國家部委及重點科研院所直屬高校2014年、2015年、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重點大學2014年、2015年、2016年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部分緊缺性 強(如音樂、體育、美術、法律、醫學檢驗、兒科、醫學影像崗位,具體見崗位一覽表)的崗位,招聘人員范圍可放寬至綜合性大學2014年、2015年、2016年畢業的本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一般在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
第三項:基礎性事業人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學歷要求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并同時滿足相關崗位招聘條件。
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置擬招聘崗位要求和條件。
招聘崗位的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查,參照《重慶市九龍坡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二)其他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模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引聘人員原則上不受原戶籍和原工作體制限制(重慶市外生源地的免費師范生,嚴格執行教師廳〔2011〕1號跨省有關規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報名時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含區屬中小、衛生計生機構)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人力社保局招聘、解聘文件為依據);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非招考范圍院校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招聘指標
本次招聘活動針對第一、二項人才設定招聘指標310個,其中機關鎮街事業單位20個,教育所屬事業單位106個,衛生計生醫療機構及民營醫療機構指標60個,區內大型企業招聘指標124個;第三項人才設定招聘指標280個。第一、二項人才招聘分別設置北京地區和重慶地區兩個考點,指標使用采取先北京考點后重慶考點的原則,北京地區考點未使用完的指標安排到重慶考點進行統籌使用(具體招聘指標及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4標注)。只參加重慶考點考試的考生根據12月上旬補充通知發布的崗位報名參考。未使用完的指標,納入第三項基礎人才招聘計劃。
第一、二項人才公開招聘時間安排:2015年11—12月;第三項公開招聘人才時間安排:教育、衛生類安排在2016年2—3月,其他事業單位類安排在4—5月(具體時間以簡章發布時間為準)。
本簡章以下設置流程及規定內容為第一、二項人才招聘活動具體規定事項。第三項人才招聘的具體事項和相關條件以屆時發布的招聘簡章約定為準。
三、考點設置及報名
(一)考點設置
2015年11—12月第一、二項人才招聘活動設置北京、重慶兩個考點。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考生須在報名系統確認通過后,按下列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確認,方可參加考試考核。如因考生個人報名信息提供有誤或直接到現場報名,導致資格審核未通過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1.網上報名及時間
北京考點:11月26日上午9:00—12月6日下午17:00。
重慶考點:12月16日上午9:00—12月25日下午17:00。
2.資格復審及現場報名時間
北京考點:12月9日—10日(9:00—17:00),其中報考教育崗位中音樂、美術、體育教師崗位的,現場確認時間為12月9日9:00—17:00。
重慶考點:12月29—30日(9:00—17:00)。
通過現場報名及資格復審人員,領取參考通知書。
3.現場確認地址
北京考點:北京市海淀區西苑飯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一號。
重慶考點: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5樓1會議室(重慶市九龍坡區科城路71號留學生創業園E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