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瀘西縣事業單位招聘緊缺人才公告【招34名】
為加強瀘西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素質。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經中共瀘西縣委、瀘西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到省內外院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人才34名,現將招聘人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領導小組
(略)
二、范圍和對象
(一)全日制普通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二本以上校本部的畢業生),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瀘西縣2016年事業單位招聘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二)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
(三)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四)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就業推薦表或證明材料原件報名(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辦理(錄)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二)資格初審。只對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進行初審,暫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的審查,待畢業后再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三)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報考者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上述證件的原件到瀘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畢業證書上的名稱和公章必須與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所規定的名稱一致、就業協議書上所填專業與畢業證上的一致,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程序
(一)教育系統
1、時間: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2、地點:陜西師范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北京體育大學、西南大學、四川外國語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成都體育學院、四川音樂學院、東北師范大學、蘇州大學、云南大學、云南師范大學、云南民族大學、云南藝術學院、云南農業大學、西北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具體各個院校招聘時間由公布。
3、方式:由招聘考核小組臨時抽簽確定5至7人組成考官組采取說課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考試。
4、程序:
(1)由招聘考核小組審查考生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查閱考生成績,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現場面試和說課考核。
(2)面試考核(占總成績的40?):考核考察考生思想情況、心理狀態、教育、教學思想、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