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季度重慶黔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2人】
七、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位)、畢業院校、專業、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報到
擬聘人員于2016年8月4-5日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及崗位要求的材料到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報到。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公示和報到后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其它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一)招聘崗位涉及黔江區教委下屬報名資格初審、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區教委人事科023-79230509。
(二)考試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79221698。
本簡章由重慶市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黔江區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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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重慶市黔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審批表
3.重慶市黔江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4.誠信承諾書
5.同意報考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