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利川市事業單位補充專項招聘公告【招15人】
根據利川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達的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計劃余額,報經恩施州人社局同意,擬面向社會補充專項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15名:
(一)利川市高中教師7名(市一中英語教師1名、市一中日語教師1名、市二中物理教師1名、市三中數學教師1名、市四中數學教師1名、市五中化學實驗教師1名、市五中生物教師1名);
(二)邊遠鄉鎮衛生院7名(建南鎮衛生院醫生1名、建南鎮衛生院藥劑1名、沙溪鄉衛生院醫生2名、謀道鎮中心衛生院醫生1名、文斗鄉衛生院醫生1名、毛壩鎮衛生院檢驗1名);
(三)利川市節能監察監測中心技術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見《2015年度利川市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9月后仍在讀學生。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分別在恩施州人社網、利川網發布招聘公告7個工作日以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利川市人社局(公園路13號)404室。
3、注意事項: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持個人身份證和畢業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恩施州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進行現場報名。在編在冊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經過查閱資料對應聘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凡符合資格條件的由用人單位通知測試的時間及地點。
(五)組織測試。招聘崗位有2名及以上應聘對象的,應根據崗位需要和實際情況組織測試,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測試方案由各主管部門擬定,并報利川市人社局審核。因測試成績并列導致入圍體檢考察人數多于崗位招聘人數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加試確定入圍體檢考察人數。招聘崗位只有1名應聘對象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通過直接考核的方式確定是否聘用。
(六)組織體檢。根據測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由利川市人社局集中組織擬聘對象到縣市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文件執行。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的,可在同一招聘崗位參加測試的人員中按測試成績依次遞補。
(七)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在和社會上的表現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等。
(八)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并報市、州人社部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擬聘對象的資格。
(九)備案及聘用管理。公示期滿,州人社局準予備案后,用人單位與專項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和服務期5年以上的承諾協議,辦理人事代理。
原標題:利川市2015年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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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利川市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利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2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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