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北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街道(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人】
為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激發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干事創業熱情,經研究,擬面向全區村(社區)現職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街道(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采取“亮績擇優”方式進行。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錄范圍及名額
招錄范圍:全區現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招錄名額:共招錄2名,其中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各1名,實行分類別競爭。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基層工作經驗豐富,工作積極,作風扎實,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好的工作實績,群眾認可度較高;身體健康。
2、資格條件
1、基本要求:任現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且在江北區連續任村(社區)書記職務滿3年。
2、學歷要求:村黨組織書記應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社區黨組織書記應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男性45周歲以下(197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歲以下(197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近三年(2012年12月24日-至今)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其他不宜報名的。
三、方法程序
考核招聘工作采取統一組織、“亮績擇優”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辦法: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獲得榮譽情況、歷年來年度考核證明材料等書面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公章且由街道(鎮)審核人簽名),及2張1寸彩色照片、經街道(鎮)主要領導審簽的《江北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工作實績表》(附件1),到規定地點報名。
時間:2015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點:寧波市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寧波市環城北路西段499號,原花園賓館2樓215室)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少于招聘計劃數2倍的,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該職位。
2、筆試。重點考察基層黨務、村(居)務等實際工作知識。
3、答辯比選。答辯比選分為履職陳述和問題答辯兩個階段進行。評審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淘汰。
4、業績評價。對報考對象進行業績評價。時間從初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時起算,到2015年12月24日截止。
5、體檢、考察、公示。按照筆試成績占10%,答辯比選得分占30%,業績評價得分占60%,合成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及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重點對其工作實績、群眾滿意度和處理基層工作的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在工作經歷、德行、實績、榮譽等方面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選拔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票否決。體檢、考察等被淘汰、否決的,均不遞補。
6、訂立聘用合同。擬聘用人選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后,由錄用街道(鎮)與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后續管理
1、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經考核招聘進入事業單位后,原則上需繼續留村(社區)工作,并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明確;聘期可不再安排試用期,直接正式聘用。
2、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經考核招聘進入事業單位后,薪酬待遇按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繼續留村(社區)工作期間按相關制度進行管理,同時執行事業單位相關管理制度。
原標題:江北區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亮績擇優”考核招聘街道(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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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區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亮績擇優”考核招聘街道(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附件
中共江北區委組織部 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2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