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上饒縣直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8人】
2.考試繳費標準按照贛發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定筆試50元/人•科,面試30元/人•科。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用人單位及監察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面試、筆試或選調資格。
(三)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實踐相結合,按先筆試和實踐,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
實踐科目:2016年1月23日下午14:00-17:00
面試時間:2016年1月30日上午8:30開始
筆試和面試地點:上饒縣第五小學。
實踐考試地點:上饒縣中學
新聞中心記者總成績=筆試*60%+面試*40%(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分)
縣電視臺、網宣辦技術員總成績=(筆試*30%+實踐*40%)+面試*30%(筆試、面試、實踐總分各為100分)
筆試科目:新聞中心為時事政治、新聞寫作相關知識等,縣電視臺、網宣辦為時事政治、寫作和計算機相關知識;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實踐科目采取上機操作辦法進行,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辦法進行,滿分100分。
2.筆試按照崗位選調人數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該崗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崗位選調,并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公示。筆試成績也將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
3.新聞中心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縣電視臺、網宣辦的面試根據筆試加實踐操作的成績按照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并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
4.遞補面試人員
對面試本人自動放棄的,按崗位和筆試成績(網宣辦和電視臺按筆試成績加實踐成績)從到低分依序等額遞補一次。如出現無人遞補或遞補后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情況,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調減或取消計劃按照不足調減1個計劃時不調減的原則進行。遞補面試人員情況將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
5.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考生臨時缺考或違紀等情況導致實際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低于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考生有效面試成績的平均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將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
(四)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崗位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并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進行公示。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新聞中心取筆試者,縣電視臺、網宣辦取實踐者。
2.體檢由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
3.考核由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用人單位負責,主要對擬調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崗位,可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序等額遞補一次。如出現遞補人員末位總成績相同的新聞中心取筆試者,縣電視臺、網宣辦取實踐者。遞補人員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
(五)公示和調動
經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調人員名單在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調人員先到選調單位報到上班,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舉報監督電話:
上饒縣監察局 0793-8467195
上饒縣人社局 0793-8466280
上饒縣委宣傳部 0793-8466463
原標題:上饒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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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2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