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稷山縣審計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公告【招3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審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經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審計專業技術人員,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招聘審計專業技術人員3名,補充到審計局下屬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服務中心,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稷山縣公開招聘審計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自愿報名、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5、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國家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報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發布
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天。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學歷及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相符(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報名時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01年以后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參加工作的須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三張,并填寫《稷山縣2015年公開招聘審計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間及地點以招聘通知為準。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30周歲為1985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報名費100元。報名結束后,領取準考證及考試時間在稷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3、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審計專業知識。分值100分,其中綜合知識20分,審計專業知識80分。
綜合知識測試內容為:法律常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與時事政治、職業道德等。
審計專業知識測試內容為:審計法規、審計方法、會計知識、審計案例分析判斷。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一堂考完??偡?00分,時間150分鐘。筆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字。
2、資格復審及面試
筆試結束后,成績合格者(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1:3比例,由到低分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資格復審。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無異議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采取當場評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成績,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3位有效數字。
面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和實踐技能操作兩部分。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行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