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瀘縣百和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三支一扶)【1人】
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勞動和社會廳《關于2009年“三支一扶”計劃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川人明電〔2009〕31號)和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廳、四川省衛生廳、四川省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共青團四川省委《關于印發<2011年四川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16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從瀘縣服務期滿兩屆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中考核招聘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瀘縣百和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2009年以來,通過全省統一公開招募的在瀘縣服務期滿兩屆且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5.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瀘縣百和鎮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電話:0830-8796180。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歷次“三支一扶”計劃服務協議、年度考核情況、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從服務期滿兩屆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5.資格審查和公示:瀘縣百和鎮人民政府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并收取相關材料復印件。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將于2016年 1月25日至1月29日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名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將取消其報名和聘用資格,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四、考核
瀘縣百和鎮人民政府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組織考核,考核內容為報名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考核要注重基層干部和群眾評價,了解是否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的情況。
五、體檢
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參加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參加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招聘條件和報名人員資格審查、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八、聘用與服務期限要求
公示無異議人員按有關程序審批后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占編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6年內不得調離本縣且不得調到縣級及以上事業單位。
九、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百和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30-8796180
監督電話:0830-8797366
原標題:瀘縣百和鎮人民政府關于百和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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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百合鎮從服務期滿兩屆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瀘縣百和鎮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