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阿克蘇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43人】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機制,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下達阿克蘇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的批復意見。經批準,阿克蘇地區定于2016年1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4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空編、空崗補充原則;
(三)堅持調整、優化結構原則;
(四)堅持人員聘用制管理原則。
二、報考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及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歲及以上(1997年1月15日及以前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阿克蘇地區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如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指1980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專業,持有經國家、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8.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考對象
1、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2、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
(1)自治區統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結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充實基層的特崗教師、“雙語”教師、考核合格的“雙語”臨時編制教師;
(4)已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
(5)2015年12月31日前在阿克蘇地區組織、人社(事)部門核定的計劃內,由用人單位赴疆內外引進的急需緊缺專業且目前在崗的引進人才;
(6)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招聘考試過程中有作弊、違紀等行為且限考期未滿的人員;
(7)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8)因個人原因,公務員被辭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9)曾經在公務員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合格未滿5年的人員。
(10)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