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阿克蘇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43人】
2.筆試總成績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總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1年的滿8個月、2年的滿16個月、3年的滿24個月即視為服務期滿),筆試總成績加5分;服務期未滿及服務期滿且考核不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不予加分。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基層現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筆試總成績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筆試總成績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筆試要求
筆試由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報考人員二代身份證丟失、過期、尚未領取的,請提前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由阿克蘇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在開始查詢筆試成績時公布。
筆試成績于2016年3月18日18時起查詢,報考人員查詢筆試成績在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面試入闈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填寫《阿克蘇地區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見附件4,以下簡稱《資格審查表》)。
(四)資格審查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崗位,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人員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圍面試;達不到規定入闈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不合格或存在單科零分、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資格審查環節。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
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對面試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入闈人員須持下載打印的《報名表》、《準考證》、填寫的《資格審查表》(須貼一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原件、戶口本、畢業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書和證明其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出具的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
(4)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地(州、市)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
(5)在新疆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未滿且戶籍不在新疆的人員,含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需提供上述(2)、(3)、(4)條所述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6)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基層現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及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出具的選派公務員或選調生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7)崗位對漢語水平有特殊要求的,報考人員使用維吾爾文字答題的,須提供國家頒發的“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舊)”及以上或“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5級(新)”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8)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師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開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的子女需要提供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師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開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9)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及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10)新疆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配偶或父母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需繳納面試費4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