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宣恩縣委組織部黨員電化教育中心遴選2人公告(第一號)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縣公開遴選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工作人員2名。現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宣恩縣委組織部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工作人員2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全縣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2013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中共黨員;
8.身體健康;
9.符合遴選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4.曾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處理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11日至1月19日。
2.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后,填寫《宣恩縣委組織部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并提交兩張1寸登記照,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到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縣行政辦公中心大樓601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遴選資格。
3.資格審查。根據遴選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參加能力測試人員名單。遴選名額與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如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未達到比例要求,則相應調減遴選名額或取消遴選。
四、能力測試
遴選采取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組織能力測試組,對考生進行筆試和面試。能力測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以遴選單位通知為準。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考察對象根據能力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與遴選職位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考察。考察組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年度考核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二)體檢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若因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由縣委組織部研究后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六、公示、試用、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能力測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召開縣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研究,按照1:1的比例決定進入試用期人選,報縣人社局備案,并將試用期人員名單在中國宣恩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相關人員進入遴選試用期;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試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試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試用期時間為3個月,試用期內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遴選單位對相關試用人員進行考核,并確定正式錄用人員,辦理正式調動和任職手續。
原標題:宣恩縣委組織部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中共宣恩縣委組織部
2016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