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納雍縣招聘駐村特崗扶貧人員383人公告【招383人】
為充實配強基層扶貧開發工作力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中共貴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扶貧攻堅戰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黔黨發〔2015〕21號)和《關于落實大扶貧戰略行動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黔黨發〔2015〕27號)文件精神,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2013〕1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383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納雍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詳見《納雍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招聘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四)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1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組織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1月14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
(三)截止2016年1月14日仍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在各級公務員招錄考試或各種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七)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八)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
(九)截止2016年1月20日與其他部門約定有服務期未滿或尚未解除合同的人員;
(十)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處未滿的人員;
(十一)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二)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時間: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22日。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
(二)報名時間:2016年1月20日——2016年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不休)。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