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鄂托克前旗招募雇用人員公告【招305人】
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七)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崗位的體檢和考察人員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應招募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募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2.鄉鎮、社區、環衛局工作崗位的體檢和考察人員的確定:在確定為機關事業單位擬雇體檢和考察人選后,按照招募范圍規定,從剩余的相關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其中,便于服務基層、服務農牧民,考慮到語言溝通的需要,按招募范圍規定從蒙古族考生中單獨劃定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該崗位招募計劃總額的35%比例錄取;在環衛局崗位中定向招募按時報到且檔案資料完整的1997年及以前統招的大中專畢業生15名,錄取方式是按該類剩余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若達不到錄取名額,改為錄取其他考生。
(八)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九)考察
對確定的擬雇用人員考察工作由招募單位主管部門和招募單位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雇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十)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旗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雇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的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
(十一)雇用
公示結束后,擬雇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發《雇用通知書》,雇用人員憑《雇用通知書》到雇用單位辦理相關雇用手續,并簽訂雇用合同書。
四、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此次招募工作的領導,成立鄂前旗公開招募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高榮堂(旗人民政府常務副旗長)
副組長:阿拉騰寶(旗人大副主任)
圖婭(旗政協副主席)
成員由紀檢監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財政局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招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局長楊革命(兼),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招募事宜。
五、其他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鄂托克前旗關于公開招募雇用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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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