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西龍勝縣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招聘1人公告
(三)繳交面試費
通過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需現場繳交面試費50元。未能按時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直接進入面試程序。若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3,又確需補缺的,由瓢里鎮人民政府書面意見報龍勝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確定是否開考并備案;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達40人以上的,面試時需拆分為2個以上考場,由龍勝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面試當天當場組織考生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按其抽簽確定的考場進行面試。每個考場的前3名需進行第二輪面試。以第二輪面試成績結果確定該職位排序。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要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的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導,龍勝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三)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
根據崗位需要,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報考人員在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結構化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按1:1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7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相同職位招聘數末位出現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二)考察工作由龍勝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考察組由龍勝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瓢里鎮人民政府2人以上組成。
(三)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四)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龍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筆試、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五、體檢
(一)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體檢由龍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詳見體檢公告。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和人力資源社會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符合當日復檢的項目安排當日復檢;符合當場復檢的項目,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龍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由龍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另行確定復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七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六、公示
(一)龍勝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招聘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