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呂梁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資格審核通知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5〕34號)文件精神,山西省2015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資格審核工作將于近期舉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資格審核人選,具體名單詳見《山西省2015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招聘考試擬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附件)。
二、時間、地點
注: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核,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參加,可聯系審核機構,經審核機構同意,在其指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核。
三、需提交的材料
參加資格審核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核,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戶口是集體戶的,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的,可提供入學前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遷出證明(證明原件留存)。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4.《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到證》在異地人才市場存放的,由存放地人才市場出具加蓋有效印鑒的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5.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6.1寸、2寸近期紅底免冠照片各2張。
7.招考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組織實施
由省就業服務局指導,省創業就業促進會委托各市人社局所屬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指定管理機構組織對報考市屬鄉鎮、社區進入資格審核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五、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在報考崗位所在地參加資格審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認定為資格審核不通過,不予招聘上崗。
2.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審核結束后的體檢、崗前培訓、報到上崗、簽訂勞動合同等具體事宜詳見各市的公示網站。
原標題:關于呂梁市2015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資格審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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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呂梁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招聘考試資格審核名單.xls
山西省創業就業促進會
山西省就業服務局
2016年1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