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選調財務人員公告【招1人】
經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黨組研究,縣人民政府批準,面向全縣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公開選調財務人員1人。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
(二)大專以上學歷,38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四)具有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身份,擔任3年以上單位中層干部,具有3年以上財務崗位工作經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登陸中國湘潭縣網(http://www.xiangtan.cn)或中國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下載《湘潭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財務人員報名登記表》(A4紙雙面打印),填寫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蓋公章,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任中層干部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兩張)在工作時間內到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綜合股報名(縣信訪大樓304室),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 日—3月4日。聯系人:朱強,聯系電話:0731-57888560。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則由湘潭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確定。
(二)資格審查。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按規定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編辦復核。審查合格人員接到通知后,憑身份證原件到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綜合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考試只進行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財會業務知識。
(四)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執行。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選調資格。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只替補一次),替補人員按規定的程序另行考察。湘潭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試用人選,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正式選調人員,依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三、有關紀律要求
考生報名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考試和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湘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湘潭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關于公開選調財務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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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湘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湘潭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16年2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