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赤水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58人】
9.截止2016年3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10.報名時除2016年應屆畢業生外,不能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須書面承諾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
11.不屬于招聘對象范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2.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簡章
通過遵義市人力資源社會網(www.zyrs.gov.cn)、赤水市人民政府網(www.gzchishui.gov.cn)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3天)
2016年3月4日(星期五)至3月6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
①教育類崗位(A04-A12,B01-B22):赤水市教育局一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851-22821487。
②除教育類的其他崗位:赤水市勞動力市場(黔北商場內),咨詢電話:0851-22862540(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851-22885518)。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報名時間內到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資料和費用
①《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考生可自行下載,A4紙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證明原件,并須書面承諾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的,取消擬聘資格);
④本人近期正面相同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張;
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⑥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除B16-B22崗位以外),須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2016年已申報教師資格證的往屆畢業生可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逾期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取消擬聘資格);
⑦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級以上職能部門能證明其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身份的相關證明(服務證明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服務起止時間、服務期間年度考核情況等內容);報考定向招聘“村(居)干部”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中共赤水市委組織部或赤水市民政局出具的證明材料(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擔任職務、任職時間等);報考定向招聘“赤水戶籍精 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赤水市扶貧辦開具的證明(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戶口所在家庭被確定為精 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等);
⑧考務費100元(赤水戶籍精 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可免交考務費,在辦理免交考務費手續時,須提供赤水市扶貧辦開具的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戶口所在家庭被確定為精 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內容的證明)。
(5)報名要求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或崗位類(同一崗位代碼)進行報考。落實誠信考試制度,考生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及《報名表》下方標注的“填表說明”,如實提供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赤水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的其他要求請考生閱讀屆時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發布的公告。
2.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由有關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審查考生的報考條件、資格條件(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直業務管理部門歸口負責;對應市直業務管理部門沒有招聘計劃的,由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資格審查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資料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考試、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3.開考崗位(有效計劃數)確定
(1)此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分為A類、B類,以《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見附件)“崗位代碼”欄中大寫字母為崗位分類依據,即崗位代碼大寫字母是“A”的為A類崗位(如A01),崗位代碼大寫字母是“B”的為B類崗位(如B01)。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