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永川區港航管理處考核招聘3人公告
為促進永川水運發展,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1〕327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永川區港航管理處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永川區港航管理處專業技術人員3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思想政治表現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自愿在本區服務5年以上,且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二)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永川區交委辦公室(永川區行政服務綜合大樓7樓738)
報名咨詢區交委,聯系電話:023—49803896
招聘政策咨詢區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23—49820319
3、報名要求: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彩色)。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初審和復審。初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現場審核,經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復審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資格審查以復審結果為準。
(三)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專業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考核總分100分。考核成績當場公布,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