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烏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37人】
四、考試
(一)筆試。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領導、理論政策理解、基本素養、文稿寫作及調查研究等方面的綜合能力。
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筆試時間:預計在2016年3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見準考證,筆試答卷時間為150分鐘,安排在當日上午09?00—11?30。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方法及面試成績的計算:(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當場評分,統一公布成績;(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數平均值。
(三)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并由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報名地點及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h.nm12333.cn)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組織人事部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負責進行。考察須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依據考察情況,本著人崗相宜、好中選優的原則,經會議研究,確定遴選工作人員擬聘人選。進入考察后,考試成績作為遴選參考依據。考察中發現被考察對象有不適宜遴選工作崗位的相關因素,經領導小組研究按照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后考察對象仍不適宜遴選工作崗位,取消該崗位遴選。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后,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任人選實行崗位考察,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由遴選機關(單位)對擬聘任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回原單位工作。參加公開遴選人員在公開遴選機關(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在公示、考察期階段出現缺額的,可在考察、體檢合格人員范圍內擇優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和崗位考察。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任人員由遴選機關(單位)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七、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政策咨詢電話:0473-3158020;
0473-3998390(報名期間)
監督舉報電話:0473-3158007(烏海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473-12388(烏海市紀檢監察室);
原標題:烏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事業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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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事業崗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3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