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沛縣城市管理局招聘文職人員公告【12人】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機關行政效能,經沛縣人民政府批準,沛縣城市管理局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身份
1、招聘人數:人數為12人,詳情見《2016年沛縣城管局招聘文員崗位簡介表》;
2、主要職責:城市管理文職人員主要是協助城管執法人員開展服務、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工作。
3、特別說明:文職人員不具有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和公務員身份,非經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程序,文職人員不能轉錄為公務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沛縣地區常住戶口;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符合報考崗位要求;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在4.8以上;
(七)報考004廣告設計崗位須具備三年及以上廣告設計工作經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刑事處罰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等其它嚴重違法行為紀錄的;
3、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或受黨紀、政紀處分,處未滿的;
5、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6、有規定不得聘用為文職人員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考生按要求下載附件(附后),并填寫《沛縣城市管理局文職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攜帶報名材料,由本人親自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2、報名地點:沛縣職教中心公共實訓樓2樓(沛縣迎賓大道12號)。
3、報名時間:2016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報名材料:往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畢業證要求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下載);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二寸6張,按要求填寫 《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報考004廣告設計崗位另需提供用工單位三年及以上廣告設計工作經歷證明,報名費100元。
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將以電話和短信的方式通知報考人員改報其他符合的崗位或退還報名費用,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改報,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筆試
滿分100分,采取閉卷考試,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6年3月20日。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點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沛縣城市管理局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