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沛縣城市管理局招聘文職人員公告【12人】
筆試成績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沛縣城市管理局網公布。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考試人員。
(三)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當場進行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應聘人員達不到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費100元。
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和地點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沛縣城市管理局網發布。
總成績計算辦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及時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沛縣城市管理局網公布。
(四)體檢
1、考生總成績并列者,面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進行。如出現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按總成績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3、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五)考察
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
1、考察對象: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2、如出現未參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況,按總成績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考察。
(六)聘用
1、考察合格者為擬聘用文職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沛縣城市管理局網上公示一周。
2、擬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三個月。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沛縣城市管理局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人員依照勞動合同法管理,聘期五年,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繼續聘用。
3、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個人負責自行處理。
4、聘用的文職人員協助城管執法人員履行職責,屬縣城市管理局領導,遵守縣城市管理局制定的管理考核規定。
四、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由縣城市管理局統一分配,參照城管執法人員管理,按季節發放服裝,待遇2480元/月(含單位和個人繳納五險費用),并視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獎勵。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領取《準考證》和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的全過程。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城管文職人員崗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透明。
以上公告內容由沛縣城市管理局文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發布并享有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516-80367512 0516-68867373
監督電話:0516-89688838 0516-89675800
原標題:沛縣城市管理局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沛縣城市管理局文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