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一季度重慶彭水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86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 286名(其中衛生事業單位 114 名,教育事業單位 163 名,其它事業單位 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6年第一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一覽表》);
5.招聘人員必須在彭水縣服務5周年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于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與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局簽訂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者;本縣醫療衛生計生單位未滿首聘服務期辭職的原編制內人員;2015年第四季度經公開招聘程序已確定為我縣衛生計生和教育事業單位擬聘用對象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其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老校區)圖書館一樓(重慶市渝中區醫學院路1號)
2.教育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重慶南開中學(沙坪壩校區);
3.其他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重慶南開中學(沙坪壩校區);
(二)報名方式及手續: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見附件,A4紙打印)、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時交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并按規定繳納考試考務費。如需委托他人報名的,在出具上述證件、材料的同時,還應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四)筆試地點及《準考證》領取:考生憑身份證或繳費收據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2:30至5:30在報名地點領取。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年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均為簡章發布前一日。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1.報考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技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含《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和《學科專業知識》;非衛生專技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2.報考教育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含《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和《學科專業知識》;職員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3.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管理基礎知識》兩科;專技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基礎知識)兩科。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衛生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均采用市人力社保局發行的考試大綱;專業知識指報考專業所需的專業知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