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肅天水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招942名】
一、招聘計劃
2016年市、縣區事業單位共計劃公開招聘942名工作人員,其中:市直事業單位57名,秦州區100名,麥積區100名,秦安縣140名,甘谷縣160名,武山縣155名,清水縣140名,張家川縣90名。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天水生源,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2007年及以后畢業,持普通高校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在我市登記注冊且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2007年及以后畢業,持普通中專(中師)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在我市登記注冊并取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項目和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人員(試用期內人員除外),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者,可按在職人員身份參加報考。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學生和未取得崗位要求相關證件的畢業生 (以報名之日為準);
2.法律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三、應聘崗位具體條件
應聘人員在滿足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須符合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詳見《天水市2016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列表》(附件1)和《天水市2016年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列表》(附件2)。
四、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共計5天。
2.報名地點: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報名地點設在天水人力資源社會大廈二樓大廳(天水市秦州區七里墩天河廣場西側);縣區事業單位報名工作由縣區人社局負責,報名地點自定。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提供畢業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3張(照片不得進行PS處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須同時出具考核合格的證明。非師范類專業報考教師崗位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且與職位要求專業相近(參照教育部2012年下發的普通高等專業目錄)。報考市直崗位的要求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外地生源考生與天水籍居民結婚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報考者須現場填寫《天水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費150元。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綜合類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市直教育類和縣區教育類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基礎知識” (含教育學、心理學)。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總分100分。
2.筆試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3.筆試時間:
綜合類: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 11:30
教育類: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 11:0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前一周內,報考市直崗位的考生到天水人力資源社會大廈二樓大廳(天水市秦州區七里墩天河廣場西側)領取準考證,報考縣區崗位的考生到縣區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5.筆試攜帶的證件: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要求內容齊全、照片清晰),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本次筆試實行裸考,考生不得攜帶文具、書籍、資料、稿紙、通訊工具、電子設備(包括計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則,按違紀處理,取消考試資格。
6.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出來后,由市人社局在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進行發布。
(三)面試
1.本次考試原則上只進行筆試。教育類和個別確需面試的崗位,可進行面試。有面試程序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市直崗位按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縣區教育系統按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1:1.5的比例(逢小數進1取整)確定面試人員,但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如個別崗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2或1:1.5(縣區教育類)比例的,60分及以上者進入面試,60分以下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無面試程序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但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著重考察應聘者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等。市直單位的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市人社局和相關部門人員現場監督;縣區教育系統的面試工作由縣區人社、教育部門組織實施,邀請相關部門監督。
3.面試總分100分,現場評分,當場亮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綜合類按30%計入招聘總成績,教育類按40%計入招聘總成績,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結束3日內,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區人社部門將面試成績、招聘總成績(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百分比+面試成績×面試百分比,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及各崗位排序情況報市人社局。
5.應聘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責任自負。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招聘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由市、縣區兩級人社部門參照國家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分別對市直和縣區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招聘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筆試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遞補)。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忌孕械结t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