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市榮昌公證處招聘公告【招2人】
(三)體檢
本處根據筆試、面試情況,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體檢由公證處工作人員帶隊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參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執行。
體檢合格者,列為擬招聘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本處將根據筆試、面試情況確定遞補對象。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技能特長、一貫現實表現及主要社會關系等情況,并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聘用人選。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本處視情況請示區司法局決定是否遞補。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擔任聘用制公證工作人員,聘用前與其它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須自行協商解除后方能與本處簽訂聘用合同。
2、初次聘用合同期為1年,其中含試用期1個月,在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聘。成績特別優異的公證員助理,我處將擇優推薦、培養,條件成熟時可聘為本處聘用制執業公證員。
3、試用期間工資為1700元/月,試用合格后工資為2000元/月。工作期間享受必要的工作補貼,并享有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五、招聘紀律
1、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關紀律,違者取消參選資格,不按時應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3、招聘工作由本處在榮昌區司法局監察室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六、本簡章由重慶市榮昌公證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重慶市榮昌公證處招聘聘用制公證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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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榮昌公證處
2016年3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