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醫護藥技崗位人員公告【118名】
4、資格初審
考生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高郵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委托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報名期間,高郵市人社局、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根據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筆試
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筆試科目考試內容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的知識為主。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6年4月9日上午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三)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高郵市人社局會同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確定各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該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忌挲g、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高郵市人社局統籌負責。
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從業、執業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如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高郵市人社部門統一負責,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與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籌負責,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在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高郵衛生信息網等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由招聘單位將相關材料經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后,報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并核發聘用資格通知書,準予聘用的人員持聘用資格通知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領取聘用資格通知書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核準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高郵市監察局0514-84688619,高郵市監察局駐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察室0514-84687810,高郵市監察局駐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察室0514-84642307。
六、本簡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本簡章由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14-84666223 0514-84642579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14-80829370
原標題: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醫護藥技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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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醫護藥技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高郵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3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