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福建福鼎市閩浙邊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招聘資格復核通知
根據福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鼎人社發[2016]47號等文件規定,定于4月5日至4月7日對報考福鼎市閩浙邊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崗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請各位考生屆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歷證明)、就業報到證、就業推薦表(2016屆畢業生)、招考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職報考者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福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股進行復核。
原標題:關于2016年上半年福鼎市閩浙邊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公開招聘人員考試人選資格復核的通知
福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3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