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605名】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荊門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屆時,考生可登陸荊門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
五、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根據崗位用人需要確定,可以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等形式進行。
面試公告將通過荊門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分別由市、縣人社部門組織進行,面試人員應仔細閱讀面試公告。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按報考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經確認可依次遞補。
(二)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 ,由市、縣人社部門發布資格復審通知(公告),及時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應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完成。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
5、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6、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在面試開考至少前5天發布,也可采用電話、短信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圍考生。
各單位面試公告發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考核、體檢階段,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