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事業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605名】
九、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和我省有關規定處理。
十、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各單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十一、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荊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見附件4
投訴舉報電話:0724—2332968
附件:
附件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
附件4:荊門市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報名咨詢電話一覽表.xls
荊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