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縉云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5人】
(七)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云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招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16年4月14日。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縉云縣文化館舞蹈編導崗位根據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及筆試成績的一定比例合成計算后從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八)面試
面試工作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九)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縉云縣文化館舞蹈編導崗位,若總成績相等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其中,縉云縣文化館舞蹈編導崗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2)×25%+面試成績×25%。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從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聘用期間,檔案等由縣人才管理服務處實行人事代理。
四、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繳費確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2)截止2016年4月14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按其遷出地進行認定;
(3)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4)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并在2016年4月22日前將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明交至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云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公務員管理科,經審核后作統一退費處理;
(5)考試違紀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處理。
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聯系電話:0578-3127520。
報考人員可關注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微信:縉云縣人力社保局(微信號:jinyunrlsbj),相關公告、公示等也將在該微信公眾號上予以發布。
本公告由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聯系電話:0578-3127520 0578-3127521)
舉報受理單位: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縉云縣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
舉報投訴電話:0578-3127516 0578-3312349
原標題:2016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2016年縉云縣文化館招聘舞蹈編導崗位專業技術人員技能測試方案.doc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