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市九龍坡區鎮(街道)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人】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渝委辦發〔2011〕36號)和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區建設的“5+1”文件精神,完善村、社區干部隊伍激勵機制,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從九龍坡區村(社區)干部中擇優招聘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指標及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9級及以下管理崗,招聘指標共6名。其中,從村干部中招聘2名(從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招聘1名,報考崗位為“職員1”;從其他村干部中招聘1名,報考崗位為“職員2”);從社區干部中招聘4名(從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中招聘2名,報考崗位為“職員3”;從其他社區工作人員中招聘2名,報考崗位為“職員4”)。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重慶市九龍坡區行政區域內現任建制村干部(即:“六職”干部和符合全區換屆政策設置的村黨組織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社區工作人員(以九龍坡府辦發〔2016〕21號文件中界定的社區工作人員為準)。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任職時間要求:截至2016年4月18日,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居委會)主任須在九龍坡行政區域內任書記、主任累計時間滿3年及以上,其他人員須滿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區)書記、主任不滿3年的,如加上在其他崗位職務合計滿6年的,可按其他村干部(其他社區工作人員)報考崗位類別報考。
4.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1975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在報名開始日前一天(2016年4月18日),報名人員應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在黨紀政紀處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任職期間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等次的;機關(事業單位)下派(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2006年以來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個人存在違法用地、違法建筑行為的;有虛報冒領、截留侵吞支農惠農資金,在征地拆遷、救災物資發放、扶貧慰問等方面優親厚友、收受好處費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同一崗位競爭,分別聘用。招聘指標數與崗位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若未達到該比例,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聘指標(按照四舍五入法處理)。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筆試考務費。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報名地點。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1號會議室(九龍坡區二郎留學生創業園E棟五樓)。
3.報名程序。由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向鎮(街道)黨(工)委提出書面報名申請,各鎮(街道)黨(工)委要嚴格審查報名人員資格條件,并由主要領導在報名表上確認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
4.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傳真、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和本人畢業證、身份證、任職文件(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明細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還須提供《九龍坡區2016年從村(社區)干部中招聘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委托他人報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證件和資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聘用合同的復印件須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寫“復印屬實”,并加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鮮章。
對擬同意報名的人員在所在鎮(街道)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方可參加考試。對于公示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報考資格。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資格初審合格者需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
5.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在公務員科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15日,具體時間地點與考務等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管理基礎知識》,每科分值為100分。
2.面試。按招聘崗位指標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某崗位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若自愿放棄面試的(須在面試之日前兩天內提供本人手寫簽名的放棄聲明至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其缺額由報考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因棄權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聘指標(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對考官評定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應在評分表上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送區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綜合服務中心一樓公示欄公布。
考生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25%+管理基礎知識×25%+面試成績×50%。
按百分制計算成績,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面試,并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若國家對體檢政策有調整的,則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合格者,由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其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則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詢。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重慶市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綜合服務中心一樓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所在單位及職務、任職年限、總成績、體檢是否合格等。張榜公示地點為擬聘用人員工作所在鎮(街道)、村(社區)。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六)聘用審批及待遇。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具體聘用單位,根據全區鎮(街道)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結構等情況確定。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從村(社區)干部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各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報各項資料,積極參與公平競爭,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各鎮(街道)黨(工)委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切實樹立依法辦事的觀念,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考試聘用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中共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招考服務電話:61968936 68782527
原標題:重慶市九龍坡區2016年從村(社區)干部中招聘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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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